各学院、各部门: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崇高理想信念,营造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。经研究,决定开展温州大学第十三届“华峰品德奖”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评选范围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立足本职,奉献社会,在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社会公德等方面具有典型性、代表性事迹的教职员工、学生、离退休教师、校友。 二、奖项分类及基本条件 1.“敬业奉献”型模范 立足岗位、善于学习、刻苦钻研、技术精湛、业务过硬、勇于创新、清正廉洁、办事公道、服务热情,赢得广泛好评。 2.“思政育人”型模范 真学、真信、真懂、真用,推进思想政治理论创新,赋予马克思主义鲜明的实践特色、民族特色、时代特色,使思想政治理论具有更强的说服力、感染力和时效性,在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进程中表现突出。 3.“自强励志”型模范 面对家庭的贫困,面对自身的疾患或残障,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或挫折,积极应对,永不言败,能够以巨大的勇气接受困难挑战,自强自立,以良好的心态和执着的信念在逆境中成长成才,事迹感人。 4.“助人为乐”型模范 发扬社会主义人道精神,长期坚持帮助长幼病弱、鳏寡孤独及其他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人员;发扬互助精神,对于遭遇不幸、遭受灾害的人给予同情、奉献爱心,帮助他人克服困难;发扬公益精神,积极参加公共服务、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。关键时刻临危不惧,挺身而出,勇于维护国家、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,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。 5.“诚实守信”型模范 坚持实事求是,做老实人、说老实话、办老实事,在各种经济活动和工作中,廉洁奉公,在公众中形成高度信誉;坚持“以信立业、一诺千金”理念,以信用取信于人;坚持诚信为本、操守为重、拾金不昧。 三、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:候选人推荐阶段 1.各学院、部门依照评选条件,深入挖掘本单位的典型人物并确定候选人。申报推荐候选个人或者团体,个人限1名、团队限1个,推荐时需附事迹材料(2000字左右)、主要事迹简介不超过200字,附推荐候选人(团队)照片。 2.推荐要做到“四个注重”,即:注重道德要求,突出典型人物的道德力量对学校发展的作用;注重基层师生,着力挖掘来自基层的道德楷模;注重新鲜典型,多角度推荐典型人物,大力宣传新人、新事、新风尚;注重示范作用,强调典型人物的社会认可和群众认同度。 第二阶段:评选投票阶段 1.为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平、公开、公正,采取评委会评议与网上公众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。 2.评委会根据网上公众投票结果和评委评审的意见,从候选人中评选出“华峰品德奖”入选者,报学校审批并命名表彰。 第三阶段:举行颁奖大会 举行温州大学第十三届“华峰品德奖”颁奖大会,介绍温州大学“华峰品德奖”获奖者事迹,宣读颁奖辞,并为获奖者颁奖。 第四阶段:成果转化阶段 1.在校报、校园网、学校公众号、宣传橱窗等刊发“温州大学华峰品德奖”获奖者先进事迹。 2.邀请新闻媒体来校进行采访,向社会广泛宣传,展示典型事迹、人格魅力与精神风貌。 3.邀请获奖者到部门、学院和班级进行巡讲,号召师生向先进道德模范典型学习,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 请各单位进行广泛发动,认真组织候选人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挖掘工作,材料写法可采用新闻通讯文体。11月15日前按要求报送党委宣传部803B。电子版(含推荐人或团体照片)发送至宣传部电子信箱([email protected])。联系人:刘雪飞,联系电话:86598055。 附件:温州大学第十三届“华峰品德奖”推荐表 党委宣传部(教师工作部) 学工部 团委 党校办 研工部 工会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