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评选条件和学校推荐名额,学院研究决定推荐马旭明同学参加温州大学谷超豪奖学金评选,特此公示(公示3天)。如有异议,请于5月15日前向学院教学科反映。联系人:陈老师 电话:0577-8668097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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